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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周没有被罗晓晴带到那个笑境里去,而是一直没有放过自己脑海里的问题:“如果要惩罚一种犯罪,你赞同司法途径还是——其他的途径?”
胡周说到这里的时候,突然觉得自己无法找到一个更合适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的意思。
罗晓晴愣了一下,她一时没有弄明白胡周说的是什么意思。
“呵呵,这事儿不太好表达。怎么说呢?”
胡周犹豫着:“比方说,大家都知道某个人一直在进行着非法的勾当,可就是抓不到他的证据,而如果到了抓到他的证据的时候,必然会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,甚至会让许多善良的人丧失了生命,而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,如果采取非常手段,将那个人一枪结果了,岂不是更加经济吗?”
胡周总算是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。
“我可不可以把你刚才所说的‘非常’二字换成非法?”
法学成绩优异的罗晓晴立即想到了这个词儿。
“这……也可以这样讲吧。”
作为一个法医,尤其是一个身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他,当然知道这个非常完全就是非法的意思。
“那么,如果允许了这种事情的话,就等于承认了以非法手段剥夺人的生命权的合法性,你觉得这个问题需要讨论吗?我是这样想的,凡是有非法勾当就一定留下非法的蛛丝马迹来的,而找到这些蛛丝马迹,正是我们这些人要做的工作,倘若一切都那么简单的话,还需要胡队长这样的人才干吗?我们只培养狙击手就可以了。不过接着问题就来了,谁来决定这个人是不是该杀?是你还是我?还是公众投票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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